为充分发挥温州市金融研究院暨温州大学金融研究院(以下简称“研究院”)立足温州、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,进一步提升研究院的学术研究水平和层次,更好地发挥高端智库的功能,研究院在前期招标课题取得优秀成果的基础上,决定继续围绕民间金融活动及其监管、浙江省“凤凰行动”计划、温州市深化金融综合改革(金改2.0)等主题进行课题公开招标。
一、招标课题
选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:
民间借贷风险机制及其防范
温州指数对实体经济的影响
民间金融契约及其实施机制
民间金融与温州私募基金发展
温州金融综合改革经验总结和深化研究
金融发展对收入不平等的影响与包容机制研究
民间资本与温州企业上市的研究
二、招标对象和课题经费
所有课题面向国内外公开招标,具有法人资格单位的研究者均可申报。投标人必须是课题的实际负责人,能保证足够时间和精力从事所申报课题研究。
本次招标课题立项数根据申报情况与经费预算确定,总数不超过4项,每项资助3万元研究经费。最终资助项目数量根据申请情况、专家评审意见和此次课题招标预算确定。
三、材料上交和招标时间
课题招标自公告之日起开始受理,申请人应于2018年7月26日之前将课题申请书电子版(见附件)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金融研究院邮箱[email protected];纸质版一式五份送至金融研究院陈老师处(温州大学北校区信息楼A407-1)。
四、课题评审
研究院将组织专家团队对课题申请书进行评审,中标课题由温州大学社科处网站公示。
五、结题要求
课题研究成果须将“温州大学”署名为第一完成单位,同时注明“本课题受温州大学金融研究院基金资助”。相关成果的研究内容应与申报书承诺吻合,课题研究期限为2年(从研究合同订立日开始计算),特殊情况下可申请延长研究期限。
课题结题条件为以下成果之一:
1、提供一份不少于2万字的研究报告,并经评审专家认定达到结题要求(如果相关成果获得温州市金融办及以上领导批示,则自动满足该条件)。
2、在一级及以上刊物发表相关论文1篇,或在二级(A/B)以上刊物发表相关论文2篇(期刊级别以温州大学最新公布的期刊目录为准)。
3、以申报书承诺的选题内容申报成功省部级以上课题1项。
另外,课题结题后,要求提交5000字左右的可操作性对策建议1-2份。
六、经费拨付及违约责任
中标课题签订研究合同书之后,即转账所有经费。若课题没有按时完成,则按照温州大学科研管理办法相关条款处理,包括:终止并完全退回前期拨付经费、终止并根据课题进展情况按比例退回前期拨付经费、终止但不退回前期拨付经费,具体由结题评审专家认定。
七、联系方式
研究院联系人:陈老师; 办公电话:0577-86680962;
电子邮箱:[email protected];
邮寄地址: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温州大学金融研究院;
邮编:325035。
温州市金融研究院
温州大学金融研究院
2018年6月26日